如果属于当事人创造,具有创造性的作品,会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一经完成就有著作权,但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些作品不受著作权保护。那么,具体是哪些呢?今天,精翰知识产权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 详情点击咨询精翰知识产权
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 推荐阅读:著作权转让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者身份确定后,适用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 详情点击咨询精翰知识产权
(5)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
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可以获得永久性保护,但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的保护有时间限制。如果作者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在其变更、终止后,其单位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保护。
注意: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时事新闻,已经过了保护期限的作品,这些作品是不会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精翰知识产权免费为您提供咨询服务。精翰知识产权是国内首家打开“科技创新+专业服务”新模式发展的知识产权企业,专注于解决商标、专利、版权等知产业务,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全国24h免费电话:400-0014-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