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10年。 而商标重新申请一样的,等同于新申请。除了进行形式要件审查外,还要进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就是将申请商标与商标库里的商标进行对比 ,在先有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会被驳回,从而丧失了商标权。有的申请人没有在商标续展及宽展期内提交延长专用权利时间的申请。过了以为重新申请就可以了,其实犯了很严重的错误,因为 ,好的商标不知有多少人想用,也许正因为这一步,而把商标权利拱手相让。造成了不可弥补的损失,然后周转花高价钱买回来。而且重新商标的时间要比续展的时间周期长。下面精翰专利就和大家谈谈有关商标续展的相关内容。

  一、办理续展的途径:
  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去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续展的书件格式
  续展的文件格式只有一种,即《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

  三、续展办理的时间
  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推荐阅读:
商标转让办理非常重要

  四、未办理商标续展的后果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五、商标续展案例解析

  案例:公司不在了,商标该怎么续展?

  某公司,其名下一共3件有效商标,均面临截止日期了,需要办理续展,否则商标不能继续维持有效。然而, “某公司”早已于2006年被当地工商局吊销,现无法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此一来,客户若要办理续展,则存在被商标局以“未提供年检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为由不予受理的可能。这种情况下,客户该怎么办?公司不在了,标还在,标还能用吗?有价值吗?如果客户不想要这个标了,可以重新注册申请吗?

  解决办法:
  客户若要维持其名下商标的有效性,不让其无形资产无故流失,则需要将商标转让出来,同时尽快办理续展。然而,一个已被吊销或者注销的公司要办理商标转让则存在较大的不便,不像正常流程那样仅简单地提供商标转让申请书、委托书就可,必须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1、工商部门出具的的该公司注销证明;
  2、该公司的清算报告;
  3、工商部门出具的清算组资格备案证明;
  4、清算组同意转让声明。
  该客户的情况,最行之有效的方式就是根据以上的方法办理商标转让,同时提交商标续展申请。>>>点击咨询精翰知识产权

  是否可以放弃商标重新申请?
  当然可以,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此外,10年前的审查较之现在的审查要宽松很多,如果现已存在与之近似的商标,重新注册便存在较大的注册风险。这种冒险的注册行为和虽然繁琐但较为稳妥的转让程序,客户权衡一下便能作出理智的选择。

  以上就是商标续展相关内容的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找一家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咨询,精翰知识产权是国内首家打开“科技创新+专业服务”新模式发展的知识产权企业,专注于解决商标、专利、版权等知产业务,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全国24h免费电话:400-0014-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