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中就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作出了严格的规定,此时如果不具有不予登记的情形,那一般情况下就会登记授予软件著作权。而不予登记的情形就包括四种,接下来精翰知识产权就这四种情形给大家具体介绍下。

 

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版权局是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由国家版权局认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为软件登记机构,并且经国家版权局批准,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在地方设立软件登记办事机构。

 

予以登记的情形:

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受理日为接受申请的机关收到符合法定的材料之日,并且须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 详情可点击咨询精翰知识产权

 

不予登记的情形: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并会书面通知申请人:

1.表格内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且未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 >>> 推荐阅读:版权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2.提交的鉴别材料不是《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软件程序和文档的;

3.申请文件中出现的软件名称、权利人署名不一致,且未提交证明文件的;

4.申请登记的软件存在权属争议的。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要求申请人补正其他登记材料的,申请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则视为撤回申请。 >>>点击咨询精翰知识产权更快了解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的条件可撤销登记情形

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版权局可以撤销登记:

1.最终的司法判决;

2.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在著作权当中,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可以说是很特殊的了。通常情况下作品在被创作出来之时就会自动取得著作权,但就计算机软件来讲,则必须要进行了申请登记之后,那么才会取得著作权。而在授予软件著作权的时候也就有相应的条件要求,不满足规定条件的,自然就不会被授予著作权。因此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还是尽早申请比较好,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申请也可以找专业的知识产权机构代理。精翰知识产权是国内首家打开“科技创新+专业服务”新模式发展的知识产权企业,专注于解决商标、专利、版权等知产业务,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著作权方面的问题可拨打拨打全国24h免费电话:400-0014-586。